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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“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创新力培育提升项目”填表说明


一、企业基本资料 

 1.“企业性质”“所属行业”需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填写,若没有合适的选项企业可选择“其他”。具体划分情况企业可在网站搜索参考“国民经济行业分类(2017年)”。 

2.以“万元”、“%”为单位的数据需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。 

 3.涉及的知识产权数量是指有效期内的总数。 

 二、“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创新力培育提升项目”资料

 1.征集类别包括:

(1)“创新成就类企业”:主要面向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4亿元的大中型企业,企业在所属领域实现突破性创新成果,并具备显著的行业示范效应和广泛的社会影响力,在技术创新、模式创新或管理创新方面具有标杆引领作用。 

(2)“高成长创新类企业”:主要面向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的高成长企业(年营收在3000万元—4亿元之间且企业成立时间在三至十年之间),企业关键技术在行业领域建立核心竞争优势,创新成果应达到国内同业领先水平。 

(3)“未来创造之星类企业”:主要面向初创期的优质小微企业(成立未满三年或年营收低于3000万元),企业具备技术创新能力,并且具有显著市场潜力和较大成长空间。 

(4)“创新人物”:长期重视或参与科技研发,带领团队在技术研发中取得重要突破,对行业技术发展起到推动或引领作用,为企业和行业的发展作出卓越贡献者。 

2.一个账号仅能填报一家企业和一位“创新人物”; 

3.深圳企业新纪录、“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创新力培育提升项目”可同时填报。

三、保存和提交 

1.企业需下载“承诺书”并由企业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扫描上传。 

2.需在系统附件上传“信用报告”,请在深圳信用网(https://www.szcredit.org.cn)查询下载信用报告(完整版)

3.企业填报所涉及到的专利数量情况需以附件形式列表,包括:专利名称、授予时间、有效期等;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需以附件形式列表,包括:软件名称、登记号、开发完成日期等;其他证明材料如有需要,也可通过附表形式呈现,可下载模板进行列示。 

4.企业填报涉及的相关数据、荣誉资质等需附上证明材料扫描件,所有材料无需提交纸质材料,请盖章扫描后作为附件在系统上传,全部文件需统一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上传;若文件总容量过大,请先将单个文件分别压缩,再将所有压缩后的文件打包成一个整体压缩包。